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推動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動加快恢復,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恢復審批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出來訪團組。
請各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履行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團組的審核審批職責,督促團組派出單位和邀請來華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執(zhí)行對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在對外交往中深化文明交流互鑒,不斷增強中華文明傳播力影響力。(來源:文旅部網站)